僱主如何知道自己的公司是否符合申請外勞的資格?
僱主只要在香港經營業務,並證明無法在本地招聘到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合適人手,即可申請。
每位僱主可以申請多少外勞配額?有效期限?
每間公司輸入勞工的人數上限現時為2:1、即每2名本地員工,可輸入1名勞工。經勞僱會審批的外勞配額有效期為6個月。
外勞的醫療安排?
合約期間,除因個人理由而離開香港外,不論外勞是否在工作期間生病/受傷,僱主都必須提供免費醫療,包括診症費用、住院費 用及牙科急診。
外勞一定需要進行身體檢查?
不一定,勞工處沒有規定,僱主可自行決定外勞是否需要進行身體檢查。
外勞需要强制參加「強積金」計劃嗎?
不一定。
根據資料,獲准按照《入境條例》第 11 條來港工作只要符合
- 獲准留港不超過 13 個月,或
- 於其居住地已參與退休計劃的成員的人士
他們均可獲豁免,毋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外勞的住宿安排 / 收費
一般而言,僱主須為僱員安排住宿。如收取住宿費,其應等於實際住宿成本,或僱員薪資的10%。以兩者較低者為準。如輸入勞工在其內地住所居住,上述要求及扣減薪金安排則不適用。
另外,如僱主提供膳食,則不能收取任何膳食費用。
僱主可使用共享房間作外勞住宿嗎?
可以。
但僱主需按照以下居所標準
- 每位勞工須佔有最少3.4平方米(約36平方呎)的淨樓面實用面積
- 廁所、洗澡及煮食設備
- 電力及食水供應
- 基本傢具、器具及物品,包括床、毛氈、枕頭、電風扇、雪櫃
- 睡房必須與休息室/客廳分隔
- 每間睡房不得設超過六張床
僱主可以同時申請數個工作地點嗎?
可以。
僱主可在申請表格填上數個不同工作地點,並列明每個工作地點所需的勞工人數。
外勞合約期最長為期多少? 合約期滿會自動續約嗎?
僱傭合約最長限期為24個月
合約期滿後並不能自動續約,必須向勞工處重新提交申請
如果外勞來港工作後不適合,我想終止合約,該如何處理?
僱主須在合約終止日期前的七天內,將已填妥的輸入勞工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寄往或傳真至勞工處及入境事務處。
如合約在無事先通知下終止,僱主則須在合約終止後一個工作天內, 向上述兩個部門遞交輸入勞工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